本报讯(记者张晓红通讯员耿红岩)截止到4月27日,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共受理汽车补贴资金申请239辆,审核完成239辆,其中汽车以旧换新124辆,“黄标车”99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16辆,发放补贴资金295.3万元。
据了解,财政部、商务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后,为了进一步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扩大汽车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和能源有效利用,我市积极行动,于2009年9月2日正式启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确保了全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补贴资金发放安全、及时和便利。同时,向广大车主宣传国家有关政策,使政策深入人心。加强报废车辆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回收的报废车辆进行规范化拆解,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再销售,防止机动车“报而不废”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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