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玉凤通讯员李志军)市质监局不断完善煤质检验体系,确保煤质检验及时,数据准确。
该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煤炭质量监管的通知》和《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洁净型煤等煤炭生产企业建立动态监管台账。截至目前,已抽查洁净型煤等煤炭生产企业产品50批次,配合环保抽样35个,为工商部门委托检验42批次,为省工商局委托检验168批次。通过加强对企业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开展煤质检验业务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抽样及检测水平,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