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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部分减排措施的通知

时间:2015-10-16 15:08:24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定州市重污染天气会商意见》,预计10月14日至17日,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可能会出现重污染天气,经市政府批准,10月14日20时至10月17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部分减排措施:市区范围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具体规定以交警部门通知为准);非民生工程工地全部停工;加强对砂石料、渣土及其他各种散体物料运输车辆防尘措施监督检查和市区重点路段保湿保洁作业;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检查,确保达标排放。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安排部署,抓好落实。
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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