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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监察部门为299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740多万元

时间:2013-12-25 08:35:4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赵青锋)记者从市劳动监察大队获悉,今年以来,该大队共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984户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57份,督促签订劳动合同2984份,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76人,追缴社会保险费200余万元;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32起,解决221起,结案率95%,共为299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740.74万元,被推荐为省人社系统2011─2013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该大队积极开展日常检查,坚持深入企业一线了解和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签订、就业准入、社会保险、工资分配、工作时间、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等情况,及时解决劳资矛盾和纠纷,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全力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联合市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6个,收缴广告牌10块,销毁招工信息500余份。大力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农民工投诉举报的拖欠、克扣工资案件,当日接待、当日立案、当日调查,做到接待一起,处理一起。同时,联合住建、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了自2013年11月28日至2014年1月20日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目前该行动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开展砖瓦窑劳动用工综合治理。对全市范围内的砖瓦窑进行拉网式排查,准确掌握全市砖瓦窑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建立身份核查登记等情况,为砖瓦窑印制劳动合同书、劳动订立情况管理台帐、记工本、工资表及身份核查登记表等,发放给各砖瓦窑监督使用。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通过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96份,催缴社会保险费35.46万元,督促参加社会保险25户,补签劳动合同950份,查处瞒报工资总额申报社会保险2户,涉及金额18.8万元,查处拖欠工资案件9起,为10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12.25万元。开展外派劳务市场专项整治。检查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13家,查抄8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3份,移交工商部门查处1起,清退押金34500元,有效规范了我市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维护了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该大队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投诉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当日立案、当日调查,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加强与公安、住建、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加大对重大及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坚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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