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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定州:打造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定州样板”

时间:2024-02-23 14:13:34  来源:河北省委《共产党员》杂志  作者:

图为定州市东留春乡利用“增减挂钩”政策对村民进行集中建房安置,打通用地界限。

定州市把宅基地制度改革作为农村改革的“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群众参与,立足试点先行,稳慎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3年,定州先后在全国宅基地两项试点工作会议、全国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莫干山论坛上作典型发言。

聚焦宅基地基础工作,夯实宅基地改革试点根基。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搭建宅基地信息平台。按照基础信息调查规范,采取“数据共享+补充调查”方式,以及“乡镇干部组织+村调查员主调+科技公司技术支撑”组织模式,发动5000多名干部群众,全面摸清全市宅基地数量、权属及利用状况,完成32.2万宗宅基地信息录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一户多宅、超标多占、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违法违规占用等情形,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处置办法,全市解决宅基地遗留问题2.7万个。加快推进确权颁证。根据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和细则,总结提炼“六查”工作法(查有无发证资格、查材料是否齐全、查有无空白项、查数据是否一致、查是否符合逻辑、查内容是否正确),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效率,发证率全省名列前茅。

聚焦维护群众权益,构建“户有所居”保障体系。定州市把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放在试点工作首位,坚持底线思维,完善“户有所居”保障体系。开展资格权户认定。针对全市各村分户标准不统一、不科学问题,完善集体成员身份界定、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办法,创造性采取“三原则、两参考”(三原则:户内成员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世居或长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两参考:以是否拥有本村户籍以及二轮延包土地承包权为参考)的“分户”标准,发放了全省第一本资格权证书,全市确认资格权户25.7万户。完善“户有所居”保障方式。通过内部流转、产权置换、宅内分户、集中建房、存量分配、增量兜底等多种方式,保障不同区域农民“户有所居”,三年来提出申请的1863户的诉求全部得到解决。探索资格权的多种实现形式。研究制定以宅基地资格权换购城市商品房优惠政策,以“节地房票”“退地房票”等形式奖补自愿放弃资格权换购商品房农户,创新方式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

聚焦宅基地审批监管,大力提升规范化水平。从2022年1月1日起,定州市要求全域范围内宅基地新建、翻建、流转等必须走审批程序,农村宅基地随意买、随便盖、随性占的乱象得到遏制,并逐步走向规范化运行。健全管理机构。各乡镇成立村庄建设规划委员会,在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实行审批管理事项“一站式”办结。设立市级产权交易平台,形成规范的交易合同,发放了全省第一张通过规范程序进行流转的宅基地产权交易鉴证书。压实监管责任。探索实行“村民自治+行政管理”模式,按照成员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批、市级监管原则,不断强化宅基地审批和监管工作。试点以来,新建、翻建审批宅基地606宗。健全宅基地监管长效机制,村级建立宅基地协管员以及监管网格员队伍,加强宅基地新建、翻建等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制止违规建设25起。搭建数字平台。坚持以数字化赋能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在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库基础上,以“三权”管理为主线,构建“1+8”数字化监管平台(1个数据库+8个应用模块),群众办理宅基地事宜在手机端即可操作,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宅基地管理方式逐步形成。

聚焦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利用连片退出宅基地。定州市依托市城投公司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收储平台,市财政出资5000万元设立周转资金池,用于解决项目实施周期长、企业资金压力大等问题。按规定打通宅基地和耕地界限。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办法》,东留春等4个村增减挂钩项目顺利推进。按规定打通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界限。出台《定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通过规划调整入市,将腾退宅基地通过规划调整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清水河村通过拆旧村建新村,腾退宅基地342亩,通过入市方式,旭阳加氢站、万达物流园、东方园林等项目实现落地。按规定打通宅基地与乡镇企业用地界限。积极探索村企联营方式,研究起草乡镇企业用地相关制度,谋划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利用连片退出的宅基地解决项目用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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