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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车辆10月18日至27日可办理《安检证》

时间:2016-10-21 14:35:4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李佳阳)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减轻进京路上治安检查站压力,自10月18日起至27日,进京车辆(货运车、出租车除外)可办理《安检证》,《安检证》采取源头审核发证、免费申领方式。
进京车辆可以到派出所申领,申请单位到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派出所申领《安检证》。个人申请的,车辆驾驶人到属地派出所出示本人身份证、车主身份证、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材料,签订《个人承诺书》;也可以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居民申领《安检证》的,到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也可以到城区街面警务站申领。城区街面警务站只受理居民个人车辆申请,由申请人出示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乘客身份证。另外,《安检证》设置了有效期限,其中警务站发放的《安检证》3日内有效;派出所对单位和个人车辆发放的《安检证》一经办理,有效期至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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