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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时间:2016-05-24 10:00:1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玉凤)近日,市打击侵犯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6年定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对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
开展重点领域、区域和出口商品专项治理。深化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开展“红盾网剑”、“红盾护农”、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等行动,从生产、流通和消费等方面,对侵权假冒行为实施全链条整治。
强化重点品种日常监管。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车用燃油、重点产品和商品监管,严查流通领域回购和非法渠道购销药械,医疗机构使用无证药械,石油炼化企业出厂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用燃油等违法行为。开展“质检利剑”、红盾质量维权等行动,严查无证生产、无标生产,假冒、伪造、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证书,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对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商品加强质量抽检,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同时,深入推进区域性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落实国家计算机软硬件采购管理规范,强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约束和对软件产品的正版化验收责任。建立机关软件资产管理责任制,加强软件安装使用、配置处置管理。加大对政府机关、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督管理力度;严查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
保持刑事打击高压态势。深化数据化情报导侦技术和方式运用,突出源头区域、高危人群和网上犯罪,对直接坑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生产生活安全和妨碍创新发展大局的犯罪进行常态化打击。对每起案件、每条线索,上溯生产源头、下查销售去向,全链条打击违法犯罪,提高案件质量和打击声势;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查侵权假冒犯罪案件背后的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放纵犯罪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刑罚等职务犯罪案件;建立大要案件挂账督办、领导包案制度,确保案件优质高效审结。
推进严明高效执法。深化“两法衔接”平台应用,推动联网单位全部接入、深化应用平台,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案件信息录入、涉嫌犯罪案件网上移送、受理,加强平台数据管理应用,探索利用平台开展跨地域、跨部门案件推送,建立线上线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强化执法机关案件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推进侵权假冒案件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探索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数据与“两法衔接”平台数据有效整合,提高案件数据管理应用水平,优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协调京津冀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协作机制,探索在对口部门、相邻区域之间和重大案件查处中开展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
夯实治理工作基础。调动各方积极性,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化监管技术应用,加大侵权假冒商品无害化销毁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拟销毁物品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提升对企业的政策法律服务水平,指导企业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作程序,协助企业解决在境外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组织媒体开展常态宣传,统筹运用传统和新兴传播手段,准确发布权威声音,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吸引力,增强宣传效果。抓好重要时点集中宣传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5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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