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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培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5-12-16 10:00:4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王兰)我市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完善调解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各乡镇(办)各村(社区)调解人员,目前全市25个乡镇(办)、527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调解组织,共有人民调解组织564个,人民调解员1997名。加强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鼓励创办个人调解室,明月店镇齐家佐村建立的“王甲须个人调解室”,极大推动了村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冢镇南庞村建立“庞跃芹个人调解室”以来,每年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深入基层,开展业务培训,由律师、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司法所长授课,以法律知识、办案实践、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为内容,对全市调解员分6批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目前共培训调解员1900人。组织开展“争创优秀调解组织、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共评选出50名人民调解能手,排查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309件,预防民转刑案件11起。完善“以案定补”工作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调解款,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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