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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时间:2015-06-03 15:09:51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闫韶红通讯员任超)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预防失业,稳定就业,我市对失业保险费率进行下调。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3月1日起,我市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失业保险费率由原规定的3%下调至2%,其中用人单位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2015年3月1日后按3%费率多征收的失业保险费,在新软件模块运行时进行冲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贯彻费率调整政策,推进调整费率工作全面落实,使之惠及全市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同时,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相关政策,对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扶持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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