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春红、通讯员赵磊)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6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将通过督查巡查,宣传教育引导等举措,做到“严防死守”,实现管控“零空白”、监管“无盲区”,确保全市夏收工作安全、平稳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巡查排查。各乡镇(街道)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主体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一岗双责”,现场督导,每日调度,建立健全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对禁烧平台推送的露天焚烧火点,实现5分钟内签收、2小时内反馈。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应急小分队,确保每块地有人管、全覆盖无空白,一旦出现火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扑灭火情,防止出现大面积火灾现象,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
加强源头整治,清除着火隐患。各乡镇(街道)组织专门力量,对夏收前后着火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收割后的田地、路边、空地等区域堆积的秸秆等着火隐患进行妥善处置,尤其对辖区内“两高沿线”、国省干道沿线等重点区域,逐段、逐片安排人员力量,全面巡查排查、不留缝隙,全方位、地毯式清理,从源头上彻底消除着火隐患。
强化督导检查,推动责任落实。成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组成的市级督导检查组,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情况交流、提出意见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责任分工、隐患清理、日常巡查、点火人的处罚等情况进行督导,对措施不力、秸秆焚烧严重的乡镇(街道),进行驻点和重复督导,协助各乡镇(街道)做好禁烧工作。
全面高压严管,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切实形成高压严管的禁烧态势。严格落实省大气办作出的“六个一律”工作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和责任人员,严厉打击、严肃问责。对违法露天焚烧责任人一律进行高限处罚;对因特殊原因未查找到违法责任人的,一律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高限处罚;对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违法人员一律移交公安部门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全市将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要求、秸秆焚烧的危害性及安全隐患。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车巡回宣讲等形式,将禁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传递到户、到人。同时,健全监督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