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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你我共同来维护!———“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见闻

时间:2019-04-16 10:06:04  来源:  作者:


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
    “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当有人向你宣传邪教时,要做到不听、不信、不看、不传,并及时向村委会、公安机关报告。”
    4月15日上午,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市委办、国安办、网信办、司法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开元寺塔广场,开展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专题展板、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讲解《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构筑维护国家安全。
    现场活动引发了大家的共鸣,市民们纷纷表示,“零距离”接受国家安全教育,收获很大。
    “展示内容不仅涉及如何抓间谍,防止泄露国家秘密,还包括如何预防网络诈骗,怎样防辐射,远离非法集资等多项内容。”市民张腊月说,通过这次活动才了解到,自己平时生活的很多方面都会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的安全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市民成淑珍今年60多岁,她告诉记者,这是她第一次看到国家安全知识的展览,非常震撼,其中她最关注的还是非法集资,“我身边就有上当受骗的例子,多少年的积蓄全都没了,以后可得多长个心眼儿,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据介绍,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被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包括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及海外利益安全等12个领域。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
    市国安办工作人员说:“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就是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深刻意识到国家安全无小事,维护好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让国家意识安全深入人心,并成为公众习惯,应是全社会的期待。”
    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设置展板18块,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
    据了解,我市还将以专题教育培训、重点宣传报道等形式,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农村、机关、军营、企业、学校、社区等活动,营造全民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记者张玉凤、实习生王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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