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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感动你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选活动

时间:2015-05-25 14:31:4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赵青锋)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市直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展示机关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市直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日前,我市在市直机关组织开展“感动你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选活动。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的范围是市直机关所属基层党组织各行业各领域的共产党员。评选条件为:两年以上党龄,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思想品行、能力作风和工作业绩突出,党员干部群众认可度高。党性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中共党员,重点是工作生产一线的普通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也可以作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必须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积极参加党的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各级党的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理想信念坚定,业务技能突出,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先锋示范作用突出。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党的宗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该项活动将分六步实施,即推荐上报候选人(5月20日―――6月5日);确定初步候选人(6月5日―8日);集中展示初步候选人事迹(6月9日―10日);投票评选(6月11日―20日);确定当选人(6月21日―25日);进行隆重表彰,兴起学习先进事迹高潮(6月25日―7月2日)。
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我市成立了市直机关“感动你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要求,市直各级党组织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感动你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周密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推荐活动中来。要面向基层,充分体现群众性、公平性。各级党组织要在本单位广泛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推出的优秀共产党员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真实可信,使推荐评选真正成为发现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过程,成为党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市直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宣传动员、群众推荐、组织审核、筛选上报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使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保证推荐评选工作质量。
据悉,此次推荐评选活动将评选出“感动你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10名和提名奖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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