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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时间:2014-08-01 15:02:1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见习生赵梦怡)为促进我市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实现“三年倍增计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新增市场主体个数达到3万户,赶上省内先进地区水平”为目标,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促进市场主体增量”专项整治行动,助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三个月,自2014年7月1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行动采取拉网式清理和受理等方式,逐村、逐街、逐市场、逐商场进行,对于符合办照条件的当场受理,并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对于需要前置许可手续的限期办理;对于依法应予取缔的依法查处取缔。
整治行动清理范围包括各分局(所)辖区内的所有村、街(社区)、市场和商场。清理内容包括,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取得许可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营业执照被注销、吊销或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对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及规定由工商部门和其它部门共同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通此次专项行动,将对全市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彻底、有效的清理,依法查处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与产业政策不符、破坏环境、侵占资源、干扰群众日常生活等影响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帮助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办理执照,实现省局及我市提出的“大力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无照经营率不超过3%”的工作目标,促进辖区各类经济主体的发展状大,达到总量及规模双增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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