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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时间:2014-11-27 11:24:0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闫韶红)“这样的培训班太对‘口味’啦!冬小麦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知识、土地流转政策等,正是咱老百姓想知道的事,全都讲到俺心坎儿上了。”11月17日,在市农业局举办的东旺镇粮食生产种植业培训班上,东旺村农业种植大户胥建辉激动地说。
据了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是农业部今年7月启动的一项阳光工程,旨在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是深化农村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大举措。
我市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骨干等生产经营型农民为重点培育对象,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30人,其中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80人,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250人。
为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我市出台了《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制度》和《定州市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等文件,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严格标准、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选定培育对象并建档备案。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生产经营型学员统一颁发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学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我市还出台了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在土地流转方面,对扩大生产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市、乡、村三级优先给予土地规划和土地流转,并适当给予土地流转补贴。在资金扶持方面,市财政调拨一定补助资金,免费为新型职业农民加入农业保险;金融机构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启动资金和低息银行贷款,定州伊利乳业为奶牛养殖户提供相当于当月奶款4倍的低息贷款;新型职业农民在购置农机具方面优先享受农机补贴;涉及高产创建、优势农产品基地、农村道路、农村沼气等项目资金,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
“根据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我们分别对粮食生产大户、蔬菜生产大户、生猪养殖大户、奶牛养殖大户和家庭农场主等,在产业发展集中乡镇按产业办班,集中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市农业局科教科科长胡占发介绍。经调查种养大户意愿和征求乡镇意见,我市先后在东旺镇、子位镇、叮咛店镇、明月店镇和长安路街道办事处,开展粮食生产大户农民培训;在开元镇、子位镇开展生猪养殖大户培训;在号头庄回族乡开展奶牛养殖大户培训。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挤奶工、沼气生产工和统防统治植保员等,开展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办学地点分别在明月店镇、长安路街道办事处、叮咛店镇、号头庄回族乡和大鹿庄乡。
此项培训工程,由市农广校、市植保植检站和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实施,按照生产经营型学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学员不少于7天进行培训。同时,择优选择2-3个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农业龙头企业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设立现场教学点和实训基地。通过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面开展冬闲培训计划,开元镇生猪养殖技术培训班、叮咛店镇和东旺镇粮食生产种植业培训班已相继开班,近百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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