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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了自己“黑”了别人

时间:2013-05-24 10:44:17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孙新亮)近日,家住铁西农村的小张打来热线电话气愤地反映,有的司机很没职业道德,夜间行车一直开着远光灯,即使会车或路遇前方有人也不变换远灯光,只顾自己看清了道路,却不顾别人的安危。
小张说,前天夜里10点多钟,他办完事骑电动车回家,在从一条南北胡同东向拐进村内东西大街后,前方疾速驶来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轿车。快到他跟前时,轿车不减速也不变换灯光,在对方强烈灯光的刺激下,小张眼前一片空白,本能地急忙向路旁打方向。谁料,前边路面有一积水大坑,小张连人带车一下子摔倒在地。待看清楚一切后,他身上和电车上满是泥浆,而轿车早已呼啸而去,所幸自己并没受伤。气愤之余,小张大骂几声自认倒霉。“其实,这样的无德司机并不在少数。我在市区一工厂上班,夜班下班回家经常看到在路灯照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许多轿车都开着远光灯狂奔。这样的司机,真该让他们再去驾校考试一次!”小张电话中气愤地说。“还有一种现象,别人开着远光灯照射过来,对向也会条件反射地开远光灯照对方,叫我看不见你也别想看见,这样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出租车司机吴师傅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样的车辆很讨厌,无论是从前面还是从后面照过来,都会使眼睛在一段时间看不见东西,一旦有人或车辆出现,后果不堪设想。
就此,记者走访了市区执勤交警。据介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人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开车时要合理使用远光灯。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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