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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玉:愿做道路交通安全的“守护神”

时间:2012-11-07 16:09:32  来源:  作者:

□本报记者张春红通讯员高欣宝
在繁忙的交通道路上,经常可以看见交警们忙碌的身影,他们或处理事故现场,或指挥着交通,他们是道路安全的“守护者”。日前,记者跟随市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科民警孟繁玉,实实在在地体验了交通警察一天的工作。
早上八点钟,记者来到事故科民警孟繁玉的办公室。刚坐下,没有说上几句话,电话响了:“喂,在哪里,好的,知道了。”挂掉电话,孟繁玉说:“不好,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说话间,孟繁玉已经拿好了“装备”,赶往事故发生地。在位于107国道和石家庄交界处,一辆大货车和一辆机动三轮车发生了碰撞,幸好没有人员伤亡。实地查看现场后,孟繁玉向两位驾驶员了解事故情况,并登记了他们的个人信息,对事故现场做了个初步的判定。就在这时,孟繁玉同事的手机响了,由于公路上过往车辆的噪音,记者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见接完电话后对孟繁玉说:“新107国道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们得赶紧过去看看。”在临行前,孟繁玉告诉双方当事人,如果能调解就自己调解,不能调解各自就把车开到车管所,因为来来往往的车辆很多,这样会堵塞交通,甚至会发生次生事故。
在去另一起交通事故现场的路上,孟繁玉跟我们聊起了自己从事事故科交警工作多年来的感受。“干我们交警这行,几乎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我家里上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下有3岁的小孙女,都没有时间照看,平时都是老伴在照顾。我们经常工作到中午一两点或晚上八九点才吃饭,甚至有时候都顾不上吃饭。手机都保持24小时开机,别说关机,都不敢让手机没电。平时就算是下班了,突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个电话还得赶往事故现场。”
说话间,我们迅速赶到了新107国道交通事故现场,公路上已经有很多围观的群众,是一辆小轿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了碰撞。孟繁玉赶紧下车,依照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理起来……记者跟随孟繁玉的警车回到市车辆管理所,把当事人的事故车辆停放好后,又跟他来到事故科办公室。
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办事群众就跟了上来,小小的办公室立即围满了人。记者只能站在门口,压根儿看不到办公的孟繁玉。这么多的交通事故需要处理,那么多的问题要解答,为了不影响他的工作,我们只能在一旁等候。等孟繁玉的办公室没有办事的群众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了。他简单地吃了点饭,就又回到办公室,接着忙没有处理完的事情。
下午两点多,孟繁玉的电话再次响起,又发生两辆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他迅速地站起来,对我们说:“走,出发。”就这样我们再一次坐上孟繁玉的警车,赶往事故现场。孟繁玉介绍说,在值班的时候这种情况常会发生,碰到事故多的时候往往都是连轴转,根本没有空闲,一天班下来,90%的时间都是在路上或是在交通事故现场。今天天气睛好,事故也少,正常数据是平均每天二十多起,恶劣天气更多、更忙。
孟繁玉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其实要懂很多。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不仅仅是出警、保护事故现场、现场取证、寻找目击证人等这些基本工作,还要当好群众、肇事者、伤者等人员的“协调员”,保证每一方的公平利益。孟繁玉还说,交通事故一般分为简易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几种,比如简单的电动车碰撞事故就归为简易事故,这类事故一般不会出现重大险情,处理起来也比较简单,一般情况下事故双方当事人会选择私了。如果碰到有人员伤亡的事故,那可真够民警忙活的了,要从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车辆痕迹检验、事故责任认定、法律文书审批、调解损害赔偿、整理案卷归档等等。趁着难得的空闲,记者和孟繁玉聊了几句,他告诉记者,他们是轮流值班,每次24个小时,不到一星期轮一次,24小时内随时有出警任务,半夜出警十分普遍,第二天还要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平日里几乎没有休息时间。没有好体力,根本不行。作为一名事故科民警,保障交通安全是我们的职责,再苦再累也无怨无悔!
在单位,人们都习惯亲切地称他“老孟”,几乎很少有人喊他的名字。民警们发自肺腑地说:“老孟是市交警大队事故科的主心骨,是最快赶往事故现场的先锋兵。”
孟繁玉处理的交通事故太多太多,多到他自己也记不清到底处理了多少起,也记不清到底接触了多少当事人。对现场勘察,对事故真相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是交通民警的主要职责。当记者问起孟繁玉当事故科民警最企盼的事情是什么?他的回答是:“很简单,尽量不发生交通事故,少发生伤亡。”肺腑之言,更意味深长。
跟随孟繁玉忙着,不知不觉就到了下午六点钟,记者一天的体验生活就要结束了,但他们却依然忙碌着。深深感到,交警,是一份神圣而光荣的职业。我们收获了理解,感受到了交警们为道路畅通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付出的艰辛努力。
让我们发自内心地说一声:“交警,你们辛苦了,你们永远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守护神’。”图为孟繁玉正在做交通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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