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民生>>

饭店吃饭索要发票不给还受气 可向税务部门投诉

时间:2012-08-01 10:11:02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孙新亮)7月26日,市民黄先生打来热线电话反映,他在明月街一饭店吃完饭结账后索要发票时,不但被拒绝,反而还遭受了一番奚落,生了一肚子气。
当天中午,黄先生和一个朋友到明月街一家饭店用餐。吃完饭,黄先生去收银台结账,被告知共花了86元。黄先生掏出一张100元钞票递过去,并问能不能少点。女收银员态度冷漠,语气生冷,说不能。结完账,黄先生要求开发票。女收银员说没有发票,且从没开过发票,最后还说了句“想开发票到别的地方吃呀”。黄先生十分生气,不给开发票也就算了,收银员还那样说,什么态度,没想到花钱吃饭还受气,真晦气!本想给对方闹腾一番,后在朋友的劝说下觉得不值,只好作罢。
就黄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科工作人员。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饭店收取餐饮费应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消费者交费后也应主动索要发票。如果饭店不开具发票,或消费者索要时遭拒,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