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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多年,我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时间:2012-03-15 16:23:22  来源:  作者:

市民刘女士来电咨询:四年前因与老公感情不和,赌气独自外出打工,之后一直没有回过家,当时3岁的儿子与老公生活在一起。今年2月份,老公因交通事故去世,儿子就跟着爷爷奶奶在乡下生活。如今我想接走儿子,但两位老人不同意,理由是我没有尽过母亲的义务,因此没有权利带走孩子。请问,我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市法律工作者: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也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除非父母已经去世或者丧失监护能力,才能由指定的其他人监护。针对刘女士的这种情况,虽然她之前离家多年,但这并不等于她丧失了抚养权。建议刘女士可先与两位老人协商,在取得老人的谅解后达成共识,如老人坚持己见,刘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帮办员王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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