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民生>>

夫妻分居两年可离婚分居协议是否签订看自愿

时间:2011-03-02 16:27:34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 孙新亮)近日,市民杨女士打来热线电话反映:她是2007年结的婚,现在双方的婚姻已无法维持下去,但对方又不愿离婚。她想了解一下,夫妻双方分居几年可以办理离婚?分居前是否需要签订分居协议?另外,结婚前其丈夫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户主也是他的名字,可婚后的房贷却多是她偿还的,双方一旦离婚了,这套住房该如何分配?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法律工作者徐刚律师,据介绍,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分居协议是否签订由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决定。对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还贷的问题,因事情比较复杂,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通常情况下,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个人财产,按揭的贷款为个人债务。但婚后贷款由配偶方出资清偿的,属于个人欠配偶方的债务,应当予以返还。若婚前办按揭时首付款是双方基于结婚而共同出资,按揭手续上虽填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债务的,仍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办理房产证的离婚后双方平均分割该房产;未办理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判决房产归谁所有,只能判决归谁使用,待办理房产证后再分割。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