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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时间:2016-01-13 17:14:56  来源:  作者:

河北燕赵市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定州市居泰隆家居建材超市有限公司拖欠租赁款一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2014)保执字第58-3号执行裁定书。限申请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未领取,该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二0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保定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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