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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要罚钱了

时间:2015-01-09 11:04:38  来源:  作者:

以后要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本报讯(记者孙新亮李勤英)近日,市交警大队组织20余名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深入市区主要街道、社区、沿街门店,向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发放“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和“文明行车公约”宣传单,此后,凡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将受到严格处罚。
前面有人过就跟着人流走
1月6日8时许,清风街与兴华路交叉路口,交警正在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逆向行驶、越线停车及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治理。当路口红灯亮起时,大多数人在斑马线前停下,但仍有个别市民不按交通规则行驶:一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在变红灯的刹那冲过斑马线,后面不少市民紧跟其后,很快造成路口拥堵。一位被交警拦住的女士说,“我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但看到前面有人冲过去了没事儿,我就跟人流走。”在其他交通路口,记者观察发现,同样存在市民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跟着人流走的现象。
在中山路西关东街小学门前,市交警大队宣教科科长郭会恩和20名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正在疏导交通,提醒接孩子的家长“大手拉小手”,不越线停车,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等。郭会恩介绍说,非机动车、行人通过路口,应按照专属的信号灯在斑马线上通行,遇到红灯需要等候时,非机动车驾驶者应在斑马线以外停车,不允许越线停车。如红灯亮起,非机动车和行人继续穿行路口属闯红灯,将受到处罚。
30种交通违法行为将罚钱
1月7日8时20分,一位骑电动三轮车的货主沿清风街快车道由南向北驶过中山路口时,被值勤交警拦停,“你这种行为属于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赶紧驶离快车道,否则处以30元的罚款。”这位货主赶忙认错。
根据相关规定,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行驶,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遇停止信号时越线停车等都属违法行为。另外,《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还明确规定了30种交通违法行为,将分别处以50元以下罚款: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畜力车的;跨越或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行人在车行道上出售、发送物品、广告的,等等。
“严查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让市民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郭会恩介绍,以前觉得理所当然的行车习惯其实有些是违法的,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为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自的安全,这些不好的习惯应引起重视,尽快改正。
文明劝导初见成效
资料显示,每年非机动车、行人与机动车相碰撞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50%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也要改正自身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从2014年11月开始,市交警大队组织交警、协管员和交通志愿者就“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并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进行劝导。为规范人行道路口交通秩序,保证通行安全,目前,交警部门对各路段人行道路口安装人行道安全信号灯,规范和提示行人、车辆穿越路口时通过安全信号灯指示相互避让。一系列的举措,加强和规范了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管理,营造了人人守法、文明交通、安全行车走路的良好氛围,创造了畅通有序、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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