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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辆黄标车申请提前淘汰补贴

时间:2014-12-19 16:41:24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王登强)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自10月份我市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政策以来,截止到12月17日,共受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申请57辆,首批28辆已发放补贴金额28.5万元,第二批也将于近期发放。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全市黄标车淘汰更新,我市制定出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根据实施方案,报废黄标车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方案》所称黄标车,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机动车和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机动车。黄标车提前淘汰,是指黄标车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将黄标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享受财政补贴的报废黄标车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所有人为个人的机动车;车辆号牌种类为大型汽车和小型汽车且符合黄标车标准;黄标柴油车需在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黄标车汽油车需在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前办理黄标车提前报废手续的车辆。
车主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定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的报废车辆照片(显示报废车辆牌照、全貌、车架号);《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银行卡或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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